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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*ST康得投诉北京银行违规 直指现金管理协议违规无效”

文章来源: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:2021-05-20 04:51:02 浏览:

ST康得百亿资金迷局的事还在继续发酵。

5月15日晚,*st康得宣布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信函,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因违法无效,要求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恢复相应子账户独立性,维护关联企业利益,企业管理层对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予以查处。

违反直接显示协议是无效的

深交所的两次咨询,对比了*st康需存放在北京银行的122.1亿元货币资金的首要用途和*st康得与西单分行签订现金管理协议相关事宜提出了疑问。

* * * ST康得曾两次回答咨询,但资金去向仍多雾。 5月15日晚,*st康得根据进展情况公告,企业于5月14日向西单支行发行了《商务信函》。 与之前回答交易所咨询的模糊性相反,此次*st康必须直接认定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为违规协议,一贯无效。

据《商业信函》报道,*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西单支行签订的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中,企业及下属3个子企业(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企业、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企业、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企业)根据该协议,

根据企业自行调查,《现金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书》不符合《上市公司治理标准()》第六十八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。

按照规定,“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实行人员、资产、财务分离,机构、业务应当独立核算,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。” ST康得认为,上述协议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,严重损害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状况和股东的切身利益。

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(年修正)》第六条的规定,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害,但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是企业和下属三家子公司的货币。 ST康得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合同》因违法而无效。

ST康得向西单分行提交通知,正式解除《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》,退出现金管理服务互联网,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,请西单分行协助。

交易所两次追问

关于下一步工作,*st康得表示,企业管理层已向监管部门投诉西单分行违规行为,随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减轻对企业、债权人和投资者的损失。

据ST康得年报报道,截至报告期末,企业账面货币资金153.16亿元,其中122.1亿元由西单支行保管。 但是,上述年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意见,*st康得的独立董事张述华、杨光裕、陈东对122.1亿元存款是否真的存在表示强烈怀疑。 深交所也连续两次发出了询问这100亿元巨额款项去向的信函。

* * * ST康得先后回答了两次这个问题。 5月7日,*st康得回答交易所询问“银行存款账户结余为0元”。 5月10日,*st康得再次询问交易所,表示不排除企业资金通过《现金管理合作协议》存入康得集团及其相关人员管理的账户的可能性。 由于企业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状况,因此无法明确企业资金是否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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